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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政策百問百答—綜合所得篇
一、 綜合類 1. 哪些所得項目是綜合所得? 答:綜合所得具體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quán)使用費所得。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年度匯算的,應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年度匯算。 2. 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是什么? 答: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如何確定? 答: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舉例:居民個人蘭蘭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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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政策百問百答—專項附加扣除篇
1.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監(jiān)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yǎng)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的,比照執(zhí)行。子女的范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jiān)護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 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子女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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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政策百問百答—捐贈和稅收優(yōu)惠篇
一、 捐贈 1. 公益性捐贈扣除應當符合什么條件? 答:個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guān),向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的捐贈,可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有關(guān)規(guī)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境內(nèi)公益性社會組織,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并按規(guī)定條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其他社會組織和群眾團體。 2. 在公益捐贈中,個人捐贈貨幣性資產(chǎn)和非或貨幣性資產(chǎn)如何確定捐贈額? 答:個人捐贈貨幣性資產(chǎn)的,按照實際捐贈金額確定捐贈額。個人捐贈股權(quán)、房產(chǎn)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