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這一俗語似乎成為近些年某些崗位掌權者犯錯誤的“托詞”,也透露出一些人對“經不住誘惑”的無奈。然而,云南省盈江縣交通局局長趙家富的事跡,讓我們感動,讓我們振奮,也讓我們深思。在趙家富身上,不僅體現(xiàn)了“緊要關頭豁出去”的精神,而且也展示了共產黨人拒腐防變的政治本色。
分析這些年反腐敗斗爭的態(tài)勢,人們不難看出其中一個顯著特征,就是在基本建設領域的經濟犯罪案件比較突出。尤其是在工程承包過程中,一些干部經不起誘惑,把權力作為謀取個人私利的“資本”,行賄受賄,甚至個別地區(qū)連續(xù)幾任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前倒后繼”:一個接一個成了腐敗分子。這種現(xiàn)象給人們一種錯覺:“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
果真如此嗎?趙家富就是“不濕鞋的”!蓋棺可以定論。趙家富也是交通局長,在四年的局長崗位上同樣也運作了一樁又一樁基本建設工程,經辦了一批又一批款項。但是,“常在河邊走”的趙家富,“鞋”是干干凈凈的。
有人說,這是制度好,約束了包括趙家富在內的掌權人。這當然是事實。為了增加財務開支的透明度,加強財務管理,趙家富親自擬訂了財務資金管理的有關制度,每筆工程結算或較大數(shù)額的資金使用,都不是趙家富這位“一把手”說了算,而是經民主集中討論決定:選擇施工單位,一律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簽訂工程合同時,同時簽訂廉政合同等等。嚴格的制度管住包括趙家富在內各級干部,保證了他“不濕鞋”。但我們又可以發(fā)現(xiàn),這些制度并不具有“獨創(chuàng)性”。諸如此類的制度,現(xiàn)在哪家單位沒有?甚至有的單位還更詳細。事實上,那些“濕了鞋”,甚至墮落“下水”而成了犯罪分子的人,其所在的地區(qū)和單位,也制定了一套套制度。問題在于,在有的地區(qū)和單位,一些干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干部或把制度當作了“擺設”,或是個人的權力凌駕于制度之上。“唯我獨大”,就不會把制度放在眼里。
趙家富有一個“最害怕”,那就是“完成一個工程,倒下一批干部”。這個“最害怕”,使他在交通局長這個“河邊”,如履薄冰,如臨深淵。正是有了“最害怕”之心,趙家富才會清醒地認識到權力是一柄“雙刃劍”,才更加自覺地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作為實權在握的交通局長,經常會碰到情與理、情與法、公權與私利之間的矛盾,趙家富的抉擇是:“寧做‘惡人’,不做‘罪人’。”他把這句話制成橫幅,懸掛在工地上。公路建設項目多,趙家富成為追逐的對象,各種關系紛紛上門。趙家富定下規(guī)矩:親戚朋友不能承包工程,不稱職的隊伍不能承包工程,不接受吃請。有了這樣嚴格的自律,有了這樣不可動搖的信念,“不濕鞋”才能有思想保證。
趙家富的“不濕鞋”告訴我們,要使干部保持清正廉潔,制度建設確實重要,但要真正落實制度,發(fā)揮制度效應,最終還要靠“人”去執(zhí)行。腐敗是侵入黨的肌體的病毒,它體現(xiàn)的是腐朽沒落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就需要加強干部的思想修養(yǎng),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自覺抵御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的侵蝕。當然,這樣的考驗既是經常的更是長期的。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需要警惕再警惕,謹慎再謹慎,自覺地把言行納入黨紀國法的約束之下,置于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之中。趙家富的“不濕鞋”,是制度管住了他,更是一個共產黨人的理想和信念支持了他。這在今天看來尤為重要。(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