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背景】近年來,一些“有頭有臉”、相當級別官員的自殺事件屢屢見于報端。近日媒體又連續(xù)曝光了三宗涉嫌貪污的官員自殺案:江蘇省鹽城市廉政辦公室主任王勇、湖南省衡東縣教育局長羅祖健、原吉林省公路建設局局長王大為,分別以跳樓、臥軌、撞墻等方式自殺身亡,三人疑涉及貪污、瀆職等罪而被
調(diào)查。
一些“久經(jīng)沙場”、“經(jīng)驗豐富”的貪官之所以死念萌生、如此“脆弱”,除了自知罪孽深重、無法脫逃之外,更是心存幻想,企圖以死來“保衛(wèi)”自己的非法所得,掩飾自己的蠅營狗茍。除此以外,還有一些貪官自殺是想丟卒保車,把線索中斷,保護更多的既得利益者。
貪官自殺輕則阻擾辦案,使得許多違法犯罪的人和事得不到打擊,重則影響政府的依法行政和黨的聲譽。人們不禁要問:難道貪官自殺“口”就滅了,“線”就斷了,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日前,江西省紀委在時隔半年后向社會通報了原上饒市市委書記余小平自殺案的初步調(diào)查結果。通報稱,余小平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道德品質(zhì)敗壞,生活作風糜爛,最終自絕于黨和人民,所作所為性質(zhì)惡劣,影響極壞!苯(jīng)江西省委批準,省紀委決定給予余小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這個通報開創(chuàng)了一個先例,即對自殺的官員不放棄作出符合事實的結論。
貪官生前所犯下的種種劣跡,怎一個“死”字了得!“死”絕對不能成為他們逃避人民審判的“解脫”之術。(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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