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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公交車沒有停穩(wěn)就打開車門讓乘客下車,結果使一位老太太摔倒在地,造成骨折。日前,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令被告鄭州通利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賠償原告周老太醫(yī)療費、護理費等共計40000余元。 2003年的一天,周老太乘坐公交車下車時,司乘人員未將車停穩(wěn),即打開車門讓乘客下車,周老太下車時站立不穩(wěn),倒地受傷,造成股骨脛骨折,住院30天。
2003年的一天,周老太乘坐公交車下車時,司乘人員未將車停穩(wěn),即打開車門讓乘客下車,周老太下車時站立不穩(wěn),倒地受傷,造成股骨脛骨折,住院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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