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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昨日上午,消費者董女士來到沙子口工商所,為店家貨架“咬”破自己的皮衣而投訴討公道。
原來,董女士昨天到沙子口一建材商場購買裝修材料。在選購材料過程中,當董女士站起身欲轉(zhuǎn)到另一排貨架時,為避免與別人碰撞,下意識地往邊上靠了靠,卻突然感到右臂的衣服被什么東西重重地拉了一下。仔細一看,原來是貨架上一個裸露的鐵釘頭將董女士的皮衣刮出了一個2厘米長的“半丁字形”口子。董女士當即要求商場老板賠償,遭到老板拒絕。
接到董女士的投訴,工商人員馬上趕到該建材商場,經(jīng)調(diào)查認定,本來不該暴露在外的鐵釘頭是造成刮破皮衣的主要原因。按照《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關(guān)于“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chǎn)不受損害的權(quán)利”的規(guī)定,商場應該賠償由于自己的過錯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最后,雙方接受了工商人員的調(diào)解意見,商場向董女士賠禮道歉,并補償200元。(何勤華聶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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