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夫妻分手法官幫忙“清欠”
本報訊丈夫為買房向妻子借款一萬元,妻子也從丈夫手里“拿”了兩千塊,黃島這對夫妻曾在婚前立下了財產(chǎn)“AA”制書面協(xié)定,離婚后,兩人為欠款打起官司。近日,黃島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雙方各自償還對方欠款。
張某與周某1999年9月結婚,兩人在婚前書面約定:雙方的財產(chǎn)、債權、債務實行“AA”制。丈夫張某為了買房子,后從周某處“拿”了1萬元,并承諾今年9月1日前還清。
兩人婚后感情破裂,于今年3月離婚。周某后多次向張某索要欠款未果,遂將張某告上法院。張某在庭審中稱,周某也曾向他借了2000元,要求周某返還欠款。
黃島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根據(jù)新修正的《婚姻法》的規(guī)定,周某和張某“AA”制的書面約定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決兩人相互償還對方欠款。(聶向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