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寧消息廣西在“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查處了合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黃瑞飛、欽州市檢察院原反貪局副局長黎平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腐敗大案。
經(jīng)公安機關查明,黃瑞飛被個體煤礦老板凌貴科用金錢收買,成為該組織的“保護傘”。1995年至2001年期間,該組織在黃瑞飛的直接授意下,在合山市公開設賭、強占煤窯、聚眾斗毆、收取保護費,肆無忌憚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成員梁小虎被治安拘留期間,黃瑞飛親自前往探視,并送去手機和錢物。黃瑞飛在任職期間還擅自提前釋放行政拘留人員五十多名。
黎平為以張維明為首的黑社會團伙充當“保護傘”。自1997年以來,黎平憑借手中的權力,進行敲詐勒索、聚眾賭博、放高利貸、私藏槍支彈藥等犯罪活動,并長期與以張維明為首的黑社會團伙勾結在一起。1998年8月,黎平還伙同劉忠南、龐龍在欽州賓館賭場合股放高利貸給莫輝炳,后因莫無力償還,黎平便指使張維明幫忙追債,迫使莫跳樓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