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天津消息妻子自尋短見丈夫卻沒有及時制止,日前,天津西青區(qū)法院對見死不救的王春全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去年4月25日,天津市西青區(qū)王穩(wěn)莊26歲的王春全與妻子王玉潔因家務事吵了起來,被鄰居拉開后,兩人又邊吵邊來到南河鎮(zhèn)大南河村西污水河旁。一氣之下的王玉潔跳進了污水河里,由于污水深約1米,王玉潔把頭探進水中,自尋短見。站在一旁的王春全見狀也跳進河中勸說,王玉潔不聽,王春全隨即獨自回到岸上揚長而去。隨后,王春全先到親戚家,講了王玉潔跳河的事,又給派出所打了電話。當公安民警和他的親戚趕到那條污水河的時候,時間已經過了近一個小時,自盡的王玉潔已經死亡。
法院認為,王春全明知可能發(fā)生危險,但自行離去,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