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寨鎮(zhèn)80歲的崔某,將孩子撫養(yǎng)長大后,孩子們卻不能完全給予老人應得的生活費用。老人無奈將7子女告上了法庭。其中3個兒子去年的贍養(yǎng)費未交給老人,經(jīng)法院判決,3人同意每人一次性支付老人去年的生活費500元,并且,7子女將老人自1998年至1999年因生病住院花去的醫(yī)療費用平均攤付,對于老人以后的生活,7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費50元,護理費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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