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德平路25號至31號兩座居民樓下的水管破損,不僅4樓以上的居民沒水吃,還造成自來水白白流失。有關部門聞訊后不是馬上查漏修復,而是要居民湊齊4萬多元維修費后再說。昨天,住在這里的居民給本報來信質(zhì)問有關部門,老百姓遇到急事難事,是先收錢還是先救急?
據(jù)這位居民反映,今年五一節(jié)前,這座樓4樓以上的居民家中突然斷水,居民們經(jīng)檢查發(fā)現(xiàn),是地下的供水管道破損所致。居民們先是找到了市自來水集團,自來水集團的人員說,按照有關規(guī)定,這種事不屬于他們的工作范圍,讓居民去找房管部門。
居民們找到房管部門時,房管部門的人員說,水管破了需要全部換掉,并且初步測算了一下,一共得花4.8萬元左右。并說要修的話,已買了房子的居民自己拿錢,沒買房子的由房管部門負責,什么時候湊齊了錢再施工。
就這樣,自來水在白白流失,居民們沒水吃的日子在延續(xù)。20多天過去了,居民們沒有辦法,只好從社區(qū)請了兩名維修工,結果只用了350元,不到兩天的時間就修好了,大樓的供水又恢復了正常。而在這期間,白白流掉的自來水約有五六百噸。
寫信的居民問:在維修費用不到位的情況下,是先忙著讓居民交齊維修費,還是先修復管道讓居民用上水?有關部門辦事情分不分輕重緩急?(本報記者在線尋呼191-168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