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禁入個人賬戶 (2/10
11:51)
王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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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日前,市民李先生持一張轉賬支票,到農行市北二支行儲蓄專柜辦理代收業(yè)務時,被告知不能受理。后經工作人員耐心解釋才得知,日前,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為加強現(xiàn)金的管理力度,重新做出規(guī)定:除代發(fā)工資外,各開戶銀行不得受理開戶單位以轉賬方式進入個人儲蓄賬戶和信用卡賬戶的轉賬支票(含2萬元以下小額勞務報酬)。
據(jù)了解,并非所有收款人為個人的轉賬支票銀行都不再受理。經人民銀行批準的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的個人,仍然可以收轉賬,銀行不會退票。(王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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